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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0, 2021

55286_rns_2021-04-20_c07a7f27-e4aa-4c89-83c9-942553500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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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39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19日,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4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交
易内容
上年发生
金额
关联人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程
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400.00
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1,150.00 830.30
贵阳市乌当区柏枝田水库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500.00 87.16
广州环东城市开发运营有
限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150.00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600.00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交
易内容
上年发生
金额
关联人
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
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100.00
广州珠实城市更新发展有
限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100.00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程
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200.00
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提供
劳务
市场价
1,300.00 901.43
向关联
人提供
租赁服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程
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租赁
服务
市场价
4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交易
内容
实际发
生金额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
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提供
劳务
0.10% -22.88
577.12 600.00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提供
劳务
0.14% -569.70
783.30 1,400.00
贵阳市乌当区柏枝田水
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
0.02% 0
提供
劳务
87.16 87.16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 提供
劳务
-500.00
0 500.00
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提供
劳务
0.57% -598.57
850.41 1,500.00
向关联
人提供
租赁服
10.75% -23.87
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
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租赁
服务
26.13 5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是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
场竞争,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业务。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交易
内容
实际发
生金额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2020年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市
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可能减少关联
交易,且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情况。

 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补充确认,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1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1、关联人: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南 京”)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宇 注册资本:2,000万

主营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 中电建南京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2,639.48 2,831.52
净资产 2,498.62 2,669.77
营业收入 210.85 1,200.98
净利润 -171.15 210.10

2)关联关系

中电建南京成立于2012年11月29日,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电建南 京51%股权,本公司持有中电建南京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7.2.3(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中电建南京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为关 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电建南京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 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2、关联人: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平潭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城市设计院”)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林玮

注册资本:1,000万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规划管理;专业 化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 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 施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其他未列明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 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潭城市设计院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平潭城市设计院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1,175.82 644.60
净资产 684.58 640.08
营业收入 859.80 428.67
净利润 44.50 60.65

2)关联关系

平潭城市设计院成立于2018年5月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平潭城市设计院51%股权,本公司持有平潭城市设计院49%股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 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平潭城市设计院为公司关联

法人,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平潭城市设计院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3、关联人:贵阳市乌当区柏枝田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天社区蓬山路 6 号(贵阳市乌当区水务管理局)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永

注册资本:10,870.26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供 水和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不含金融性项目投资,不含投资、融资、理 财咨询))

贵阳市乌当区柏枝田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10,552.40 10,552.30
净资产 10,870.10 10,870.10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2)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0%,公 司持股 35%,贵州新天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

关联关系:系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辉担任董事的企业。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非失 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4、关联人:广州环东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 668 号七楼 707 房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宇

注册资本:2,3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科技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产业 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物业出 租;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 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

广州环东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2,281.96
净资产 2,281.96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8.04

注: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开业。

2)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65%,广州粤瑞控股有限

公司 35%。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 订)》7.2.6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为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5、关联人: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住所: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一号区 C 栋 102 房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红成

注册资本:16,17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投资房地产、旅游观光 农业开发、三高农业开发。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园林景观设 计、园林绿化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1,604,823.65 1,699,798.77
净资产 343,113.65 314,417.74
营业收入 211,850.53 211,430.45
净利润 28,695.91 29,531.01

2)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9.2471%,清远市美林基 业房地产经营股那里有限公司 37.6005%,清远市宝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4001%, 陕西锦拓置业有限公司 2.5015%,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2508%。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 订)》7.2.6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为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6、关联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 44 号二、三层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小俊

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 化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4,090.98 4,691.52
净资产 1,951.72 1,825.25
营业收入 6,448.80 6,660.12
净利润 204.56 187.62

2)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广州市悦华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50%。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 订)》7.2.6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为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7、关联人:广州珠实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第 28、29 楼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星星

注册资本:2,8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迁服务;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 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广州珠实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资产 2,298.10 2,745.94
净资产 2,276.66 2,726.9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50.28 -79.32

2)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 订)》7.2.6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为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 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 交易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资信情况较为 清楚,历史合作良好;其目的是实现资源共享,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 的合作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 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承接能力 做了审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政策在行业内做了比较,认为公司本次提 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 市场原则。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 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 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同意该项交易。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