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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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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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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2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21 日,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 科”)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国发基金”)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同时,公司与珠实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珠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发基金就已签署的 《合作框架协议》补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控制权变更整 体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符冠华、王军华变更为珠实集团,实际控 制人将由符冠华、王军华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收到珠实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204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珠实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珠实集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 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公司控制权整体变更方案所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所涉 及的股权转让事宜尚需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条件生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 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

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