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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un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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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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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拟受让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计 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 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基金”)受让不超过公司股份 25,256,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获悉珠实集团 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1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263%,珠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291,421,794 股增加至 313,221,794 股, 持股比例从 23.0769%增加至 24.803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29、30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6月11日
  • 1、权益变动原因: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而增持公司股份。 2、权益变动过程:珠实集团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受让国发基金 2,180 万股。本次交易后,珠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从 291,421,794 股增加至 313,221,794 股,持股比例从 23.0769%增加至 24.803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珠实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彰显了控股股东对公司 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本次交易与预先披露的股份交易计划公告内容 一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权益变动过程

股票简称 苏交科 苏交科 股票代码 300284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2,180 1.7263%
合 计 2,180 1.726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1,421,794 23.0769% 313,221,794 24.80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421,794 23.0769% 313,221,794 24.8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1、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受让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5月30日-2025年8月2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国发基金受让不超过公司股份25,25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2、珠实集团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国发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2,180万股,本次增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交易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实集团累计增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2025 年 6 月 12 日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