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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Aug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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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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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 2015-07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 月9 日发布了《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符冠华先生计划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 司股份不低于60 万股,不高于6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
今日公司接到符冠华先生的通知,符冠华先生于2015 年8 月12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8 月1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冠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50,30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45%,增持均价为26.23 元/股。
本次增持前,符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841,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1.809%;本次增持后,符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091,50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1.854%。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先生未曾减持过公司股份,为积极 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 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足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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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做出上述增持决定。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
- 四、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符冠华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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