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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Mar 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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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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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 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内,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 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向公司索要统计报表或涉 及销售收入、利润等敏感信息的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 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尽可能安排在业绩快报披露之后报送。如因申请授信、贷款、融 资、商务谈判等事项等特殊原因急需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由经办人员填 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见附件 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总裁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 后方可对外报送。报表部门要将需报送单位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查,报 表部门并要书面提示被报送单位的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见附件 2)。依法报送的统计报 表和经营业绩数据报表要在报表的空白处注明:该报表数据涉及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 息,请注意保密,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见附件 3),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所报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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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人员情况。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原件交由董事会秘书部保留存档, 董事会秘书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第八条 公司了解内幕信息的有关领导和宣传部门不得先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其它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司重大信息,也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 问等其它形式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条款,同时督促外部单 位或个人遵守本制度的相关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 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 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如因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在获得信息 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同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备案。
第十一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 章存在冲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制 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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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 |||
| 报送文件名称 | |||
| 报送单位 | |||
| 经办人员 | 报送时间 | ||
| 部门负责人 | |||
| 分管副总经理 | |||
| 董事会秘书 |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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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信息接收单位保密义务提示函
(接收单位):
本公司依法向贵单位报送的(文件名),因涉及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按照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遵照监管部门要求,向贵单位作以下保密提示:
-
1、贵单位应严格控制我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
2、贵单位接收和使用我公司报送材料的相关人员为内幕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
-
义务;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 息买卖我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我公司股票。
-
3、贵单位获得我公司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文件中不得使用我公司报送的未公开
-
信息,除非我公司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
-
4、贵单位获得我公司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
-
应立即通知我公司。
-
5、我公司会将贵单位获得我公司信息的相关人员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泄
-
露时调查之用。
特此提示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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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
信息接收单位回执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今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信息接收单位保密义务提示函及以下文件:
1、
2、
3、 ……
使用信息人员情况 姓名 单位名称 所在部门及职务 身 份 证 号 证 券 账 户 特知悉
签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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