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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Feb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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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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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8-009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松先生、副总 经理朱绍玮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及离任副总经理 曹荣吉先生、离任副总经理梁新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7-06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 松先生、副总经理朱绍玮先生、副总经理曹荣吉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 总经理梁新政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9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副总经理曹荣吉先生、副总经理梁新 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曹荣吉先生、梁新政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荣吉先生、梁新政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松 先生、副总经理朱绍玮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的《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以及离任副总经理曹荣吉先生、离任副总经理梁 新政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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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现就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 岭松先生、副总经理朱绍玮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在 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时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李大鹏 | 2,652,783 | 0.46% |
| 潘岭松 | 7,278,416 | 1.26% |
| 朱绍玮 | 6,726,616 | 1.16% |
| 张海军 | 3,046,658 | 0.53% |
| 朱晓宁 | 3,001,442 | 0.52% |
(二)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离任副总经理曹荣吉先生、离任副总经理梁新政先生均 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曹荣吉先生、梁新政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 其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曹荣吉 | 7,920,516 | 1.37% |
| 梁新政 | 3,026,658 | 0.5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大鹏先生、潘岭松先生、朱绍玮先生、张海军先生、朱晓宁先生、曹 荣吉先生、梁新政先生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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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 关承诺。
2、李大鹏先生、潘岭松先生、朱绍玮先生、张海军先生、朱晓宁先生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曹荣吉先生、梁新政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15 年 4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根据曹荣吉先生、梁新政先生做出的承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曹荣吉先生、梁新 政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并遵守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继续关注李大鹏先生、潘岭松先生、朱绍玮先生、张海军先生、 朱晓宁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大鹏、潘岭松、朱绍玮、张海军、朱晓宁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告知函》。
2、曹荣吉、梁新政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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