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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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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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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5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 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大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派息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0 年 8 月 22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0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规定以及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 购协议约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71,405,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 元(含税)。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益分派情况,本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由 8.20 元/股调整为 8.09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保持 291,421,794 股 不变。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2,389,658,710.80 元调整为不超过 2,357,602,313.4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偿还 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1 | 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 | 51,750,000.00 | 38,500,000.00 | |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9,102,313.46 | 1,119,102,313.46 | |
| 合计 | 2,357,602,313.46 | 2,357,602,313.46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公司董 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派息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 资金总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司 制定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公司董 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以及《苏 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本次预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产 生变化,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 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公司董 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 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的 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公司董
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二 次修订稿)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的 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公司董 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