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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y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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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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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9-029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证券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 市场投机行为及投资者心理期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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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证券投资,在 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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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范围
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 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六)决策程序
本次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制度,完善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 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收益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证券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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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以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2、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 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证券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能有效提 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建立健全《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能有效 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 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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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以及独立董事意见,查阅《公司章程》、《证券投资 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与相关管理人员就证券投资的实施流 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沟通,保荐机构对苏交科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 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证 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及其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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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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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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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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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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