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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Nov 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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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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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公司”)为增强公司资 本实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六安信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信 实”)、太仓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仓铭源”)、宁波协慧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协慧”)、李威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 、交通运输行业面临良好政策机遇
交通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随着城镇化建设、“一带一 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的推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获 得了持续关注和大量投入。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基础设施已大为改善,但还存在如交通运输能力不 足、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完善、整体交通规划不成体系、综合交通枢纽和一体化 服务发展滞后等问题。为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规划,改善交通运输行业现状, 继续增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 展的政策,主要政策如下:
| 时间 | 颁发部门 | 名称 | 主要内容 |
|---|---|---|---|
| 2015年11月 | — | 《关于对党的十 八届五中全会研 究“十三五”规 划建议征求意见 的通知》 |
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 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 洪防涝等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 程;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推 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高 起点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强轨道交通建 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等。 |
| 2014年8月 | 国家交通运 | 《关于加强和改 |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提高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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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部 | 进交通运输标准 化工作的意见》 |
质量和效益,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新投 入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 展。 |
|
|---|---|---|---|
| 2014年3月 | 国务院 | 《国家新型城镇 化规划(2014年 -2020年)》 |
提出“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以上 人口城市,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50 万以上人 口城市;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 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 |
| 2013年9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 强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的意见》 |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提高 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 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 年左右时 间,在全国36 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 管廊试点工程。 |
| 2013年6月 | 国家交通运 输部 |
《国家公路网规 划(2013年-2030 年)》 |
提出“国家公路网规划总规模40.1 万公里, 由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两个路网层次构 成”的方案。 |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会;增强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于实现国家发展战略、改善交通运输现状进而持续推进国民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智能交通引领未来交通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交通运输部《2012-2020 年智能交通发展战略》的出台,以及我国城 市智能交通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未来我国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投资水平将显著提 高,整体市场规模将持续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智能交通协会预计, 2009-2016 年,我国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系统的总投资额将超过 1,000 亿元。
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是智能交通的基础条件,智能交通的发展又将推动交通 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并带动交通工程咨询业务的发展。
3 、海绵城市建设开启城市开发新模式
海绵城市是未来城市开发建设的新模式,代表了未来城市发展的新方向。2014 年 12 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决定运用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时间为三年,直 辖市每年 6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 5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 4 亿元,对采用 PPP 模式 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技术奖励 10%;2015 年 7 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将依据水生态、水环 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等六个方面,对海绵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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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为推进海绵城市工作的细化和真正落地,起到了很 好的指导作用;2015 年 9 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大力建设海绵城 市,并特别强调,要创新商业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用。
4 、 PPP 模式推动交通建设等领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4 年 11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 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建立健 全 PPP 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共 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014 年 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 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创新投 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 PPP 项目的统筹 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积极推动 PPP 项目顺利实施。此后,2015 年 9 月,国务 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 见》,指出要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服务领 域,广泛采用 PPP 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 营管理方面,为全国范围内推广 PPP 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 年底,财政部公布了首批 PPP 项目,总投资约 1,800 亿元,项目集中在 污水处理、轨道交通等领域;2015 年 9 月,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 PPP 示范项目, 总计 6,589 亿投资额,其中第二批 PPP 示范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水务、交通等领 域;市政领域中,以垃圾焚烧发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等项目为主; 水务领域中,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河道整治、供水引水等项目。随着中央和地 方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推进,未来采用 PPP 模式进行基建投资项目建设有望迎来黄 金发展期。
5 、公司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经过几十年发展,公司积累了雄厚的技术成果并拥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平台, 形成了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务能力。公司 在“新型道路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的基础上,2015 年,公司“在役长大桥梁安全与健康国家重点实验室”经国家科技部审批通过。 公司已连续十年荣登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 其中 2014 年位列第 22 位;2015 年位列“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榜单第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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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在交通工程咨询行业日益市场化的背景下,公司不断巩固在国内市场的既有 优势,同时进军国外市场,进行全球战略布局。未来,公司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同 时,将积极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和 PPP 模式推广带来的新机遇,持续夯实和深化企 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打开更大的市场空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 、满足既有业务持续扩大的融资需求
随着公司既有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对资金的需求特别是长期资金需求也逐 步增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资 金压力,以满足公司未来在设计咨询业务及工程承包业务的不断增长等方面持续 的资金投入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安全性、 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 、补充未来深入参与 PPP 项目的资金需求
随着基础设施建设领域PPP模式的兴起,工程咨询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受到深刻 影响。在PPP模式下,资金、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均成为业主考察企业的重要因 素,行业内优势企业需要具备整合资金、设计等资源的能力。公司作为国内交通 工程咨询、承包领域的资深企业和PPP模式先行者,公司已拥有较强的工程设计咨 询实力、工程建设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运营经验;但随着公司对PPP模式参与 的进一步深入,资金实力将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公司的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在PPP领域的既有优 势,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六安信实、太仓铭源、宁波协慧、李 威和中信建投证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0,479,55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 中六安信实认购12,619,888 股,太仓铭源认购10,095,912 股,宁波协慧认购 10,095,911 股,李威认购10,095,911 股,中信建投证券认购7,571,933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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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 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股票价格为19.81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依据合理。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均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 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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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 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 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4、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 消除;
5、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除外;
6、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 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同时公司不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情 形:
-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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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 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式合法、合 规、可行。
(二)确定发行方式的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 议及相关文件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进 行披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同时,公司将于2015 年12 月3 日召开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发行方式可行。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是六安信实、太仓铭源、宁波协慧、李威和中信建投证 券。发行价格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价 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 发展,从而增加投资者收益。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有 利于增加全体股东的权益,是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保证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本公司将召开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将对公司本次发 行方案按照同股同权的方式进行公平的表决。股东大会就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同时公司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的方式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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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方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将履行信息披露程序,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将在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由参会股 东的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对于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0,479,55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 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设 前提如下: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16 年实施完毕;
2、假定发行数量为 50,479,555 股,募集资金总量为 100,000 万元,本测算不 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3、假设 2015 年全年的利润增长率,与 2015 年前三季度较 2014 年前三季度 利润增长率相同,即 25.05%,则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1,580.04 万元;2015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 率相同,则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0,489.29 万元;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 对净资产的影响;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公司对 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公司测算了 2016 年较 2015 年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20%、30%及 40%三种盈利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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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非公开发行前 | 非公开发行前 | 非公开发行前 | 非公开发行后 | |
|---|---|---|---|---|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6 年度 | |
| /2014.12.31) | /2015.12.31) | /2016.12.31) | ||
| 总股本(万股) | 50,466.45 | 55,444.74 | 60,492.70 |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00,000.00 | |||
|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 2016年 | |||
| 假设情形1:2016 年净利润比2015 | 年增长20% | |||
|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25,253.42 | 31,580.04 | 37,896.0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万元) |
197,899.21 | 263,459.85 | 401,355.91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7 | 0.6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7 | 0.63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2 | 4.75 | 6.63 | |
| 净资产收益率 | 12.76% | 11.99% | 9.4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 率 |
12.32% | 11.57% | 9.12% | |
| 假设情形2:2016 年净利润比2015 | 年增长30% | |||
|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25,253.42 | 31,580.04 | 41,054.06 | |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万元) |
197,899.21 | 263,459.85 | 404,513.91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7 | 0.6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7 | 0.68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2 | 4.75 | 6.69 | |
| 净资产收益率 | 12.76% | 11.99% | 10.1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 率 |
12.32% | 11.57% | 9.80% | |
| 假设情形3:2016 年净利润比2015 | 年增长40% | |||
|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25,253.42 | 31,580.04 | 44,212.06 | |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万元) |
197,899.21 | 263,459.85 | 407,671.92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7 | 0.7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57 | 0.73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2 | 4.75 | 6.74 | |
| 净资产收益率 | 12.76% | 11.99% | 10.8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 率 |
12.32% | 11.57% | 10.47% |
本次发行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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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所有权益将有所增 加,造成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有所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 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效率,降 低业务经营成本,持续开展成本改善活动。
2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 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使用募集 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和高效,使募集资金得以充分、有效利用。
3 、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未来发展技术保障
经过长期的业务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本次 发行后,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力度,积极研究吸收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 经验,选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设计咨询水平,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 供技术保障。
4 、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 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公司已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 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5 、摊薄即期回报的后续措施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 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八、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补充公 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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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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