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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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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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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 2015-06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26 号《关于核准苏交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 值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0 元,共募集资金79,800 万元,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4,7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5,0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12 月30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 分行城西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9309155260000457)内。另减除审计费、 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250,850.00 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0,949,1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124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3 号《关于核准苏交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对苏交科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 华及苏交科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4600 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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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9 月15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13 元/股。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公司股 票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15 年4 月24 日,公司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4,764,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998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15 年5 月6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现金 分红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03 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2015 年5 月22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 了天衡验字(2015)00045 号《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 年5 月22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 362,58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8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 6,800,000.00 元),该股款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5 月22 日汇 入公司在南京银行城北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01280120210022898)。扣除 律师费、审计验资费1,150,000.0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430,000.00 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398.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5 年6 月1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南京银行城北支行,帐号:01280120210022898) 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开户行:南京银行城北支行,帐号:01280120210021887)。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下文中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及余额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 单位:人民币 | |
|---|---|
|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 金额 |
| 1、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专户余额 | 7,597.53 |
|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 |
| (1)本期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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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 金额 |
|---|---|
|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6.89 |
| (3)归还流动资金 | |
| 小计 | 26.89 |
|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 |
|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 1,917.98 |
| (2)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自有资金 | |
| (3)归还银行贷款 | |
| (4)收购杭州华龙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股权 | 363.60 |
| (5)收购甘肃科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255.15 |
| (6)收购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 | 562.10 |
| (7)补充流动资金 | 2,337.41 |
| 小计 | 5,436.24 |
| 4、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止专户余额 | 2,188.1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 行鼓楼支行、招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 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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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 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 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二)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 | ||
|---|---|---|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 |
| 南京银行城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882.76 |
|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79.87 |
| 招商银行鼓楼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5.55 |
| 合计 | 2,188.18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司半年报中第三节、二、1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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