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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Dec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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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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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 2013-084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 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 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归还银行 借款,以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 分期择机发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 2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3] CP484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了公司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有关事 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4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 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 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你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 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 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 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你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 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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