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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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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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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雄,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 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 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贵州天恒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按时参加股 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每次董事会本人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 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 2024 年度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 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 议 5 次。我会同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并提出

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
会名
召开
会议
次数
召开
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计
委员
5 2024 年
04 月13
1、汇报事项
1.1总裁汇报集团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
2024年1季度生产经营工作情况汇报
1.2财务负责人汇报2023年财务工作总结及
2024年工作计划
1.3审计部总经理汇报2023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
1.4年审会计师汇报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2、审议议案
2.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4《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2.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7《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8《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全部
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
2.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13《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1、审查通过了全部汇报
事项;
2、审议通过了全部议
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议案》
2024 年
04 月22
1、汇报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查通过《2024 年第一
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审
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4 年
07 月27
1、汇报事项:《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审议议案
2.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2.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4《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查通过《2024 年上半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
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2024 年
10 月26
1、汇报事项
1.1《2024年3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1.2《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议议案
2.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议案》

审查通过汇报事项;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同意
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2024 年
11 月15
审议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会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 下:

会议
名称
召开
会议
次数
召开
日期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
会议内容
独立
董事
专门
会议
2 2024年
04月13
审议议案
1、《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4年
07月27
审议议案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听取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 控审计工作计划》汇报,并就 2024 年度审计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交流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

2024 年 11 月 18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入场预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后,我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联系,及时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充分 沟通。

2025 年 2 月 10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会计师进场审计 期间,我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财务中心始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 进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 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2024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 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利用出差的机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对公司华南 设计院进行了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同时也对公司运营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平时本 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综上,本人 2024 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了规定的时 间,勤勉尽责地完成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就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及时反馈。历次 召开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前,公司均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有助于我们及时获悉 审议事项情况,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 大力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上,对《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都投了赞成票。本人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前重点关注了拟审议日常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程序合规性等问题,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对于必 要性、公允性的解释,对关联交易方资信做了审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 政策在行业内做了比较,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关注公司资产减值的相关事项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以及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时,就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进行履职提示:关注资产减值迹象 识别的合理性、关注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模型的科学性、审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的准确性和减值原因、确保资产减值披露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重点关注了 2024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有关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程序合规性等问题,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 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财务信息存在虚假陈 述及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领导公司启动组织了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选工作,对《苏交科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公开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核,给予了修改指导意见, 通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 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7 月 27 日,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经审查后认为:公司选聘广 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均符 合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 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7 月 27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7 月 28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连续 21 年为苏交科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 公司不再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邀请招标程序最终确定,拟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2024 年 8 月 16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本 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投了同意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同 意将此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 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重点关注公司内控、内审、外 审等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杨雄)

2025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