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STI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3, 2021

55286_rns_2021-09-13_c074d50c-4012-4dcd-af13-fb8ae16f9ff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75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大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基金”)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 议》,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司章程(2021 年 9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以下人员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 1、选举李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选举王军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3、选举朱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选举郑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5、选举吴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选举黄青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被 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 第四届董事会现有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 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剑平先生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黄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及 董事会对黄剑平先生在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以下人员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 1、选举张汉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选举杨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选举沙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被

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杨雄先生和沙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汉玉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委托公司为其预报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1,421,79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9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57,602,313.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587,221.08 元(发 行费用含税金额 22,882,454.34 元减可抵扣进项税 1,295,233.26 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336,015,092.38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6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大鹏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高 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三所副所长、经营部主任、道桥二所所长、副总经理、 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56,6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0.46%。李大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军华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院长、院长、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 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496,870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14.26%;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7,49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王军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朱晓宁先生: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 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一室副主任、道桥三室主任、常州 交通监理公司、常州交通规划设计院公司总经理、公司桥梁所所长、公司副总裁, 现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52,87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0.45%。朱晓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4、郑洪伟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广州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正处职秘书、广州珠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工程师、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兼任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会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洪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洪伟先生与本次定增完 成后的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吴翔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工学双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珠江电力工程公司工程处土建科副 科长、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房地产科副科长、广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企 业发展处副处长、处长、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战略发展部)部 长、广州交投空港经济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 记、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珠江产业 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副会长、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翔先生与本次定增完成后 的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黄青琴女士: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 经理助理、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物业经营事业部经理助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物 业经营事业部副总经理、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广州好世界综合大厦 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青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青琴女士与本次定增完 成后的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汉玉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历任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讲师、中国证监会处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副 总经理、平安证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华菱德瑞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汉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汉玉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杨雄先生: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杨雄先生曾于 2008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十、十一届专职委员。历任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北京总部总经理,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证券交 易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雄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沙辉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历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 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沙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