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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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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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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审议的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 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准时出 席了应当出席或参加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依法履职。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列席股东大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姓 名 | 2020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2020年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2020年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2020年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赵曙明 | 7 | 3 | 4 | 否 | 1 |
| 李文智 | 7 | 3 | 4 | 否 | 1 |
| 朱增进 | 7 | 3 | 4 | 否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审核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审核意 见。
1、2020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提名董事候选人、2020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等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对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引入广州珠江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于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
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重点审议财务 报告、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及担保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等多 项议案,并与负责公司年度报告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对公司年度 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 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
3、作为董事会投资委员会的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投 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 大资本运行、资产经营项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以及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4、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对任命董事、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提名、审核和监督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积极推 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并积极组织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信息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工作人员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及财务情况等,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关注行业发展状况,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2021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促进公司管理更加 规范、经营更加稳健,同时希望公司继续稳步落实战略规划,进一步促进公司发 展壮大,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赵曙明、李文智、朱增进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签字页)
赵曙明 李文智 朱增进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