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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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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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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8-00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 意聘任计月华先生、凌晨先生、马健飚先生、何兴华先生、何淼先生(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合 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 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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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1、计月华先生:
1971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林业大学森林工程专业 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规划设计一所主任工程师、副所长、 道桥规划设计二所副所长、道桥规划设计五所所长、常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 公司总经理、交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计月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凌晨先生:
197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 业毕业、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工程师、副主 任、道路工程研究所副所长、道桥规划设计一所所长、常熟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 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运输规划研究所所长、道路工程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交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3,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2%。凌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3、马健飚先生:
196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同济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毕业、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 计员、综合部经理、设计一所所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市政设计研究 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健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健飚先生与持有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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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何兴华先生:
198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吉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规划设计一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所 长、所长、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经营部总经理、 区域副总裁(华东大区、华北大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1%。何兴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5、何淼先生:
1976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岩土工程专业 毕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 主任、桥梁结构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岩土工程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经营部市场总 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淼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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