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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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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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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说明

因公司董事会增设副董事长1人,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条款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后的条款
第五条 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经理提议时;(七)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副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经理提议时;(七)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此议案尚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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