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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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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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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交科”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拟收购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83.58%股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990.30 万元收购厦门 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83.58%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额,提高市场占有 率,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决策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收购定价依据 能够真实反映被收购企业的价值,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 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990.30 万元收购厦门市市 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83.5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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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杨雄 孙健 史建三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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