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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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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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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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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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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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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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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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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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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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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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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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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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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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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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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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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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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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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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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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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 2020 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4、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 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 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 | ||||
|---|---|---|---|---|---|---|---|
| 姓名 | 职务 | ||||||
| 列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列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 刘辉 | 监事会主席 | 7 | 7 | 1 | 1 |
|---|---|---|---|---|---|
| 蒋爱东 | 职工代表监事 | 7 | 1 | ||
| 胡成春 | 非职工代表监事 | 7 | 1 |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 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