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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ug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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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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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6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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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633 号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0 年06 月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 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 年06 月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 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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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衡专字(2020)01633 号《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学文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茜 2020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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