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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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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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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13 年1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收购甘肃科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2013 年3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3 年度集团融资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综合授 信的议案》、《关于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设计咨询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 议案》、《关于〈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一个议案。

3、2013 年3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4、2013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刘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提名丁志军为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二个议案。

5、2013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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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6、2013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7、2013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 举刘辉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二个议案。

8、2013 年7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2013 年9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六个议案。

10、2013 年10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1、2013 年12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 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 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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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董事会 董事会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黄永勇 前任监事会主席 6 11 1 2
蔡翠如 前任监事 6 1
刘辉 现任监事会主席 5 2
蒋爱东 职工代表监事 11 2
丁志军 非职工代表监事 5 2

注:2013 年4 月2 日,公司监事会原主席黄永勇女士、原监事蔡翠如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同时刘辉先生 及丁志军先生被提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刘辉先生并于4 月25 日被选举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 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四、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2013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 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 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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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监事会对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3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 司201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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