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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hon Optronic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l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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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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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1-04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 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 案,尚需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情况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一)2016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

《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6]273号),该局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的主要

回复及整改情况如下:

关注事项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主要回复及整改情况
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2015年底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包含使用受限的结构性存款1.2亿元未予披露 经自查,公司未披露使用受限的结构性存款主要是对结构性存款是否属于“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理解有误,公司已责令负责的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复核,落实执行公司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2015年年报中未披露3名独立董事及职工监事张啸龙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经自查,公司2015年度报告未披露3名独立董事薪酬是因为相关工作人员交接信息传递不及时;职工监事张啸龙是控股子公司高管,薪酬未披露是工作人员理解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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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误将核销的递延收益49万元减少数披露为“记入营业外收入金额”;营业外收 经核实,该项49万元的补助是下属公司陕西四菱收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陕西四菱在收取该款项时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根据签订的项目合同规定消耗部分予以核销,形成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在2015年项目验收后与相关费用进行核销,未形成相关资产。由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将该部分款项调整列示至递延收益,故本期核销时减少递延收益科目,增加营业外收入。经自查,根据《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专项合同书》,该补助款项用于“低损耗稳相射频同轴电缆”项目建设,与资产相关,其性质类型应为“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获得的补助”,2015年年报中对该政府补助性质类型填写错误。 经核实,该项49万元的补助是下属公司陕西四菱收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陕西四菱在收取该款项时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根据签订的项目合同规定消耗部分予以核销,形成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在2015年项目验收后与相关费用进行核销,未形成相关资产。由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将该部分款项调整列示至递延收益,故本期核销时减少递延收益科目,增加营业外收入。经自查,根据《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专项合同书》,该补助款项用于“低损耗稳相射频同轴电缆”项目建设,与资产相关,其性质类型应为“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获得的补助”,2015年年报中对该政府补助性质类型填写错误。
入中将应为与收益相关的上市奖励10万元误披露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款项调整列示至递延收益,故本期核销时减少收益科目,增加营业外收入。经自查,根据《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专项合同书该补助款项用于“低损耗稳相射频同轴电缆”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中误将募投项目-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的变更情况披露为“否”,与实际情况不符 经自查,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四章相关规定,公司理解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是指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变更不属于项目变更,因此就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部分生产地点发生变更及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发生调整事宜,在2015年报中对“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均披露为“否”。公司已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进行修订。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误将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涧西支行定期存款余额16,500.00万元披露为15,500.00万元,活期存款余额13192万元披露为113192万元 经自查,上述错误均为文字错误,公司已责令相关人员在后续披露过程中加强信息复核。公司已在后续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披露。
.,.,
与实际情况不符
会计核算方面 经自查,该事项为公技术有限公司为获取2业银行签订了保证金 司下属孙公司西安富士
00万应付票据开具权,
合同,因富士达微波规
现金流有限,所以将2同在银行开具票据的 0万应收票据质押给
保证金。根据富士达微
计核算 公司2015年底向兴业银行质押200万元应收票据,在其他应收款 行签订的质押合同,移给银行,富士达微 应收票据的提示付款
波未保留收入金融资产
中核算 量的权利,兴业银行在将自动存入其保证金 该质押票据到期提示
账户,直至兴业银行开
据主合同义务到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
3号-金融资产转移》,
产转移包含以下两种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 况:①将收取金融资
一方;②将金融资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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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富士达微波已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兴业银行,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费期末存在借方余额 经自查,该事项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公司2015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中补充工伤保险有-14,416.00元余额,系当月缴纳的次月保险。由于补充工伤保险需当月缴纳,次月生效,保险单据次月才能取回,所以当月未能取得有效凭证进行结转。对于该问题,公司已督促子公司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准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未于公司章程中载明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情况,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且连续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其中还规定了“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已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部分股东授权书存在未注明受托人姓名、未明确对议案作出指示等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经自查,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少数股东代表存在上述问题,也自查了以前年度的股东会议资料未出现类似问题。公司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料进行审核及归档。
公司部分股东大会未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进行记录;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及相关程序不规范 经自查,公司股东大会参会人员多数为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董事、监事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题未在会议上进一步讨论。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公司立即组织董秘、证券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令加强《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的学习,在后续股东大会召开中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公司未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 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董事选聘程序,董事在声明与承诺中对相关职责、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签署,同时及时组织相关董事参加河南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使其更加了解职责与义务,任期内的董事均能按其职责享有自身权利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审议的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尽职敬业,在工作中未出现过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经自查,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记录包括:召集人姓名、会议议程及董事发言要点,参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也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确认;以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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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召开的,通过电话或邮件沟通,且以传真方式 收集各位董事表决票及各位董事意见。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记录,公司今后将记录通 讯方式的会议沟通要点,并经各位董事签字确认。

(二)2019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

于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18号),其中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的主要回复及整改情况如下:

关注事项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主要回复及整改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9年3月21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将自有流动资金34,513万元和30,000万元汇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你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非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2.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采取纠正措施,咨询保荐机构专业意见,同时主动向监管机构汇报,组织员工学习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别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后续已严格按照要求募集资金专户专用。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已将转入的自有资金转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零。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情况。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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