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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hon Op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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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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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 “ ” “ ” 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光电 、 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航光电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 1,300,000,000.00 元,扣除主承销 商承销及保荐费用 9,232,600.00 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 1,290,767,400.0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8XAA40453 号验资报告。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2,547,443.15 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8,219,956.85 元。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年初余额为 521,845,367.65 元。2020 年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 379,229,296.24 元,全 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当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4,874,747.87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7,490,819.2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分别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2020 年度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严 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 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 的情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2018.11.09余额 | 2020.12.31余额 | 2020.12.31余额 | 2020.12.31余额 | 备注 |
|---|---|---|---|---|---|---|
| 定期 | 活期 | 合计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1050168620800001065 | 60,076.74 | - | 3,275.38 | 3,275.38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8111101012700855766 | 34,000.00 | - | 11,473.70 | 11,473.70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252062690995 | 35,000.00 | - | - | - | 已销户 |
| 合计 | — | 129,076.74 | - | 14,749.08 | 14,749.08 | - |
三、本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8,822.00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922.93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609.8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2020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37,922.9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是否已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 变更项 | 募集资金 | 承诺 | 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 截进 | |||||||
| 超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投资总额 | 金额**(2)** | (2 | ||||||||||
| 分变更**)**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95.64% | 2020年6月 | 16,952.30 | 是 | 否 | ||||||||||
| 中航光电新技术 | 59,822.00 | |||||||||||||
| 产业基地项目 | 否 | 6 | ,000 |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 19,286.47 | 57,210.96 | ||||||||
| 光电技术产业基 | 68.82% | 2021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
| 地项目(二期) | 否 | 3 | 4,000 | 34,000 | 18,636.46 | 23,398.89 | ||||||||
| 流动资金 | 否 | 3 | 5,000 | 35,000 | - | 35,000 | 100% | - | - | -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 - | - | 16,952.30 | - | - | |||||||||
| 计 | - | 13 | 0,000 | 128,822.00 | 37,922.93 | 115,609.8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 ||||||||||||||
| 或预计收益的情 | 无 | |||||||||||||
| 况和原因(分具 | ||||||||||||||
| 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 ||||||||||||||
| 无 | ||||||||||||||
| 重大变化的情况 | 重大变化的情况 | |||||||||||||
| 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适用经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15,992,949.56元。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74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1.8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88,000,000.00元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 |
|---|---|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 无 |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相 关规定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并出具了《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G1017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航光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编制。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检查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流程,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流水、募集资金使用支付凭证等。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光电 2020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航光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 规。保荐机构对中航光电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夙煌
叶海钢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卫明 孙捷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