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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hon Optronic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Feb 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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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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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0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总法律 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于2024年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增持2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009%,增持金额为60.328万元,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增持5,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02%,增持金额为15.08万元。

2、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拟在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 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000股且不超过10,000股(含2月2日增持数量)。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出具 的《告知函》,梁国威先生、王跃峰先生于2024年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中航光电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 1、增持主体:公司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

  •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增持公司股份。

  •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 4、本次增持情况:2024年2月2日公司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增持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增持金额为60.328万元;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增持 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增持金额为15.08万元。

5、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梁国威 总法律顾问 117,000 0.0055% 137,000 0.0065%
王跃峰 副总经理 259,221 0.0122% 264,221 0.0125%
  • 注:以上数据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6、公司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

  • 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拟在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 具体计划如下:

(一)增持计划

  •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增持公司股份。

  • 2、增持数量: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000股且不超过10,000股(含2月2

  • 日增持数量)。

  •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公司副总经理

  • 王跃峰先生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4、增持时间: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存在

  • 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 所相关规定执行。

  •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

  • 行,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

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 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