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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ne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Oct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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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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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13 公司简称: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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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
1.3 公司负责人秦庆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吉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吉芹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
|
| 总资产 | 10,152,929,153.90 | 8,662,925,044.02 |
17.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
6,462,109,949.79 | 5,893,913,787.57 |
9.64%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 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 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947,692,001.67 | 216,676,394.38 |
337.3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494,209,113.05 | -740,687,562.07 |
-101.7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368,926,894.24 | -283,830,043.59 |
229.98%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 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 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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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 营业收入 | 5,391,974,397.55 | 6,207,670,398.98 |
-13.1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640,635,371.06 | 592,818,324.16 |
8.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
559,549,694.77 | 504,757,855.51 |
10.8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10.31% | 11.48% |
减少1.17 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95 | 0.88 |
7.95%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83 | 0.88 |
-5.6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7-9 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 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85,813.25 | 685,813.24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22,560,013.09 | 59,706,117.9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526,032.69 | 37,892,850.83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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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2,252,904.84 | 395,022.5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所得税影响额 | -5,372,975.05 | -17,594,128.29 |
|
| 合计 | 27,651,788.82 | 81,085,676.29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股东总数(户) | 29,223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秦庆平 | 196,499,200 | 29.07 | 0 | 质押 | 46,500,000 | 境内自然 人 |
|
| 秦璐 | 120,000,000 | 17.7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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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 王咏梅 | 22,060,000 | 3.26 | 0 | 无 | 无 | 0 | 0 | 境内自然 人 |
|
|---|---|---|---|---|---|---|---|---|---|
| 北京国投协 力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 伙) |
16,598,223 | 2.4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
| 国投创新(北 京)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
16,510,291 | 2.4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
| 齐河君创股 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13,739,269 | 2.0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
| 林旭燕 | 10,000,000 | 1.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 人 |
|||
| 齐河君和股 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9,880,600 | 1.4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
| 全国社保基 金六零二组 合 |
9,757,200 | 1.44 | 0 | 无 | 0 | 未知 | |||
| 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 |
8,192,053 | 1.21 | 0 | 无 | 0 | 未知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秦庆平 | 196,49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499,200 | ||||||
| 秦璐 | 1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00 | ||||||
| 王咏梅 | 22,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60,000 | ||||||
| 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
16,598,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98,223 | ||||||
|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
16,510,2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10,291 | ||||||
| 齐河君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3,739,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39,269 | ||||||
| 林旭燕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 齐河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9,88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80,600 |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9,75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57,2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192,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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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
1.秦庆平、王咏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璐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王咏梅为秦庆平之配偶,秦璐为秦庆平与王咏梅之女。 2.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国投协力 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为国投创新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 3.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货币资金 | 455,290,594.21 | 314,470,692.35 |
44.78% |
票据办理保证金增加 |
| 应收票据 | 223,014,328.84 | 349,772,217.41 |
-36.24% |
质押票据减少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3,581,669.38 | 59,606,640.00 |
291.87% |
票据回款增加 |
| 预付款项 | 286,036,129.57 | 159,613,591.42 |
79.21% |
原料预付款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3,266,151.70 | 974,159,459.97 |
-89.40% |
购买保本理财减少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30,089,181.86 |
-100.00% | 投资退出 |
| 在建工程 | 3,717,781,816.84 | 1,556,274,667.17 | 138.89% |
项目投资增加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761,039.36 |
-100.00% | 预付工程费用开票 |
| 短期借款 | 531,715,897.08 | 73,499,261.92 |
623.43% |
新增借款 |
| 应付账款 | 835,594,552.43 | 593,594,804.53 |
40.77% |
应付工程款增加 |
| 预收款项 | 328,659,681.81 | 144,120,334.02 |
128.05% |
主要产品预收款增加 |
| 应交税费 | 53,469,192.01 | 37,660,033.77 |
41.98% |
应交所得税增加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0.00 | 10,000,000.00 |
-100.00% | 归还借款 |
| 其他综合收益 | -7,168.44 | 6,669.36 |
-207.4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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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财务费用 | 5,966,820.90 | -1,634,209.45 |
-465.12% | 汇兑损失及贴现利息 增加 |
| 信用减值损失 | 7,981,574.44 | 2,079,884.84 |
283.75%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 少 |
| 资产减值损失 | -16,996,361.12 | 2,286,377.52 |
-843.38% | 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
| 资产处置收益 | 685,813.24 | 24,228.94 |
2730.55% | 处置资产收益增加 |
| 营业外收入 | 15,886,584.15 | 25,206,210.20 |
-36.97% |
政府补助减少 |
| 营业外支出 | 4,095,798.37 | 429,462.13 |
853.70% |
捐赠支出增加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947,692,001.67 | 216,676,394.38 |
337.38% |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减少,收到的税费返 还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494,209,113.05 | -740,687,562.07 |
-101.73%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 现金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368,926,894.24 | -283,830,043.59 |
229.9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2020年8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通过;2020年9 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1960号);目前发行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一致行动人秦璐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为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 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每年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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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在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减持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披露公告;本人实施具体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 致行动人秦璐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 及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 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减持 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披露公告;本人实施具体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 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 致行动人秦璐分别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为避免未来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为避免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在双方单独或共同控制发行人期间/在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双方及双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 他任何形式从事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或间接从事炭黑、冶金焦炭、对甲基苯酚、山梨酸、山梨酸钾、白炭黑等化工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2)投资、收购、兼并从事炭黑、冶金焦炭、对甲基苯酚、山梨酸、山梨酸钾、白炭 黑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从事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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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焦炭、对甲基苯酚、山梨酸、山梨酸钾、白炭黑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4)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或帮助。
3、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双方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2)如双方及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 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 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
(3)如双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双方将通过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 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 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
4、如违反上述承诺,双方/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双方/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四、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向本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在双方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 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公司的关联 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 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事宜,双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双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持有本公司5%以上权益的股东秦璐女士、国投协力、国投创新向本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
(1)在本人(或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 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或本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 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或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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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秦庆平:
若本次发行前秦庆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50%,则秦庆平按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次发行前秦庆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低于50%,则秦庆平按协议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秦庆平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 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限。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秦庆平及其一致行动人: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2020 年7 月31 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王咏梅及 秦璐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持有的公司股票,若本人、王咏梅及秦璐违反上 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7 月31 日出具承诺,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 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20 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咏梅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
2020 年7 月31 日出具承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他发行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 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第二十九条、《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秦庆平:
2020 年7 月31 日出具承诺,本人此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均为本人合法自有或自 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从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司利益相关方接受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不存在自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得到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六、其他承诺
董事长秦庆平:
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于2020 年2 月14 日买入公司2,000 股股票,因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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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不得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承诺未来12 个月内不减持上述买入股票,且在该股票卖出后,将所获收 益上缴公司。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动。该预测不构成 本公司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充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庆平 日期 2020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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