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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ne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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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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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69,965,2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1943%,另外,王咏梅通过齐河君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河君创”)、齐河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齐河君和”)间接持有公司2,289,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0.2689%。
公司董事伊国勇先生、单曰新先生、王忠霞女士、刘红伟先生、谷文彬先生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650,000 股,1,304,200 股,1,140,000 股,1,155,000 股, 1,305,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1938%,0.1532%,0.1339%,0.1356%, 0.1533%,其中谷文彬通过其配偶张海霞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建 文先生、曹勇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487,000 股,548,276.21 股,分别占公 司总股本的0.1746%,0.0644%,其中曹勇通过齐河君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王咏梅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未来6 个月内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6,000,000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份的4.2280%。
公司7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1,462,2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1717%。
1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15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3 个交易日后进行。以上减持主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王咏梅 | 5%以上第一大 股东 |
24,349,800 | 2.8597% | IPO 前取得: 24,349,800 股 |
| 秦璐 | 5%以上第一大 股东 |
120,000,000 | 14.0932% | IPO 前取得: 120,000,000 股 |
| 伊国勇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650,000 | 0.1938% | IPO 前取得: 1,650,000 股 |
| 单曰新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304,200 | 0.1532% | IPO 前取得: 1,304,200 股 |
| 王忠霞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140,000 | 0.1339% | IPO 前取得: 1,140,000 股 |
| 刘红伟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155,000 | 0.1356% | IPO 前取得: 1,155,000 股 |
| 张海霞 | 其他股东:董监 高配偶 |
1,305,000 | 0.1533% | IPO 前取得: 1,305,000 股 |
| 王建文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487,000 | 0.1746% | IPO 前取得: 1,487,000 股 |
| 曹勇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548,276.21 | 0.0644% | IPO 前取得: 548,276.21 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秦庆平 | 327,905,244 | 38.5103% | 秦庆平、王咏梅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秦璐为实际控制人 之一致行动人。王咏梅为秦 庆平之配偶,秦璐为秦庆平 与王咏梅之女 |
| 王咏梅 | 24,349,800 | 2.8597% | ||
秦璐 |
120,000,000 | 14.0932% | ||
| 合计 | 472,255,044 | 55.4632%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
|---|---|---|---|---|---|
| 伊国勇 | 96,000 | 0.0113% | 2020/9/29~ 2021/3/26 |
13.38-19.14 | 2020 年9 月8 日 |
| 单曰新 | 128,300 | 0.0151% | 2020/9/29~ 2021/3/26 |
16.36-23.25 | 2020 年9 月8 日 |
| 王忠霞 | 81,000 | 0.0095% | 2020/9/29~ 2021/3/26 |
15.20-25.53 | 2020 年9 月8 日 |
| 刘红伟 | 62,000 | 0.0073% | 2020/9/29~ 2021/3/26 |
14.47-19.50 | 2020 年9 月8 日 |
| 张海霞 | 60,000 | 0.0070% | 2020/9/29~ 2021/3/26 |
14.50-20.40 | 2020 年9 月8 日 |
| 曹勇 | 47,000 | 0.0055% | 2020/9/29~ 2021/3/26 |
15.00-20.85 | 2020 年9 月8 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数 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原 因 |
|---|---|---|---|---|---|---|---|
| 王咏梅 | 不超过: |
不超过: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1/6/15~ | 按市场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
3
| 6000000 股 | 0.7047% | 不超过: 6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6000000 股 |
2021/12/10 | 价格 | 金需求 | ||
|---|---|---|---|---|---|---|---|
| 秦璐 | 不超过: 30000000 股 |
不超过: 3.5233%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7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3000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伊国勇 | 不超过: 200000 股 |
不超过: 0.0235%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0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单曰新 | 不超过: 220000 股 |
不超过: 0.0258%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2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王忠霞 | 不超过: 200000 股 |
不超过: 0.0235%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0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刘红伟 | 不超过: 242250 股 |
不超过: 0.0285%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4225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4
| 张海霞 | 不超过: 200000 股 |
不超过: 0.0235%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0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 王建文 | 不超过: 300000 股 |
不超过: 0.0352%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30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曹勇 | 不超过: 100000 股 |
不超过: 0.0117%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00000 股 |
2021/6/15~ 2021/12/10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一致行动人秦璐承诺: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 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 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每年减 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5
2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减持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并披露公告;本人实施具体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将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 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2)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2020 年7 月31 日至公司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六个月内,秦庆平、王咏梅及秦璐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将依法承 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单曰新、王忠霞、刘红伟、伊国勇、曹 勇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 理),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文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 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
6
处理),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股东张海霞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配偶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本人配偶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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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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