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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Ma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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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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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 2021-01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并按照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1

196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自 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白求恩医科大学助教,1991 年 7 月 至 1994 年 8 月任吉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工程师,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10 月在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攻读博士学位,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吉林大学化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8 月在香港大学任研究助理,200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 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 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对于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形成对核心骨 干人才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8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 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5666 号红旗大厦 19 层 公司会议室

(三)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 (一) 征集对象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 (二) 征集时间:2021 年 4 月 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四) 征集程序

  • 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 权委托书”)。

  • 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 股东单位公章;

  •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1.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 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5666 号红旗大厦 19 层奥来德证券

收件人:金璐

邮政编码:130052

联系电话:0431-8580070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字样。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

5

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 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 相符;

  •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 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 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 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 (六)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 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 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6

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 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 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 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 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 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斌 2021 年 3 月 23 日

7

附件: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斌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

“√”为准,未填写或选择超过一项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8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

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