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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Ma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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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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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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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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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5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6 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议案四 《关于公司 < 超额业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 > 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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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实工作,请被核实者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 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 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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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5666 号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轩景泉董事长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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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骨干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为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 决。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李汲璇、轩菱忆、 于丰恺、李洪珍、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文晶、吴丽娟、高微、 秦翠英、李银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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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为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 决。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李汲璇、轩菱忆、 于丰恺、李洪珍、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文晶、吴丽娟、高微、 秦翠英、李银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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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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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1.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 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轩景泉、王艳 丽、詹桂华、马晓宇为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李汲璇、轩菱忆、 于丰恺、李洪珍、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文晶、吴丽娟、高微、 秦翠英、李银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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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 超额业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 >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实现整体 战略布局,并结合考虑公司长期员工激励计划,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吉 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业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额 业绩奖励基金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轩景泉、王艳 丽、詹桂华、马晓宇为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监事会 5 名成员为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李汲璇、轩菱忆、 于丰恺、李洪珍、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尹恩心、刘成凯、赵贺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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