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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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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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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毅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潘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曾任南京大学副校长,现任南京大学教授、辰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括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列席股东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潘毅 | 4 | 4 | 4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潘毅 | 6 | 6 | 6 | 0 | 0 |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薪酬及考核制度的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19天,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修订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其中特别关注了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进展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
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和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正在实施中的股权激励计划,了解进展,包括条件成就、归属等具体情况,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潘毅
2026年4月23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潘毅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