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iangsu 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56057_rns_2026-04-23_7d2bb8a7-f88b-4e3c-97b7-d63610bd92b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毅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潘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曾任南京大学副校长,现任南京大学教授、辰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括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列席股东会次数 列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潘毅 4 4 4 0 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潘毅 6 6 6 0 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薪酬及考核制度的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19天,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修订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其中特别关注了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进展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


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和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正在实施中的股权激励计划,了解进展,包括条件成就、归属等具体情况,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潘毅

2026年4月23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潘毅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