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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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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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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骏成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 [2022]106 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146,66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75 元/股,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03.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1,413.0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1 |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 40,384.76 | 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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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TN、HTN产品生产项目 | 8,417.44 | 6,000.00 |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9.43 | 4,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产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62,951.63 | 55,000.00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 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司、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止。
(五)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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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 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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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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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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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 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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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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