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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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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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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龙蟠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 号)核准,龙蟠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9.52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9,825,3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214,700.0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158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江苏龙 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 | 43,128.24 | 20,000.00 |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
| 产项目 | |||
| 2 | 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 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 |
26,558.53 | 15,000.00 |
| 3 |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 |
14,361.80 | 5,000.00 |
| 4 |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5,680.50 | 4,521.47 |
| 合计 | 89,729.06 | 44,521.47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 年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 同时,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 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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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 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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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福全、胡晓明、余臻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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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
成 曦
支 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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