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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T DESIG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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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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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海通 、 发行人 、或 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1,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83 号 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本次发行将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T 日) 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 询价和配售。
( 2 )本次发行价格为 58.58 元 / 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 T 日,申购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 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2 月 22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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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 5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2、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2 月 16 日(T-2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天津 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及登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 资风险。
5、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5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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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58.5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2月1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5.87倍。
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3 年2 月15 日(T-3 日)(含)前20 个交易日 均价(元/股) |
每股收益 (元/股) |
静态市盈率 |
|---|---|---|---|---|
| 688200.SH | 华峰测控 | 292.41 | 4.7716 | 61.28 |
| 300604.SZ | 长川科技 | 44.40 | 0.3202 | 138.68 |
| 算术平均市盈率 | 99.98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2月15日;注1:以上EPS计算口径为: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3日(2023年2月15日) 总股本;注2: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58.5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99.98 倍,且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 静态平均市盈率 35.87 倍(截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7、经审计,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42,019.39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126.91%; 营业利润为 17,985.08 元,较 2020 年增长 177.29%;利润总额为 17,825.03 万元, 较 2020 年上涨 174.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71.69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170.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85.94 万元, 较 2020 年增长 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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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公司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4,003.88万元,较2021年1-9月增长 2.17%,较2021年4月-12月增长1.84%;营业利润为14,475.97万元,较2021年1-9月 增长4.77%,较2021年4月-12月下降0.83%;利润总额为14,111.80万元,较2021年 1-9月增长2.21%,较2021年4月-12月下降2.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306.52万元,较2021年1-9月增长3.23%,较2021年4月-12月下降1.18%;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46.74万元,较2021年1-9月增长 6.00%,较2021年4月-12月增长0.47%。
2022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至4.62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00%-10.00%; 2022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亿元至1.72亿元,同比上年增 长4.00%至12.00%;2022年度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62亿元至1.74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76%-13.90%。上述业绩数据为预计 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最终2022年度 业绩数据以审定数据为准。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 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 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按本次发行价格 58.58 元/股及发行新股 1,500.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 集资金总额为 87,8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88.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81.19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 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74,681.19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 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 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1、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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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 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3、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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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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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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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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