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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T DESIGN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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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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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蒋守雷,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14 日(以下简称“2023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蒋守雷,男,194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68 年9 月至1987 年3 月,历任江南无线电器材厂(后更名为“国营742 厂”) 技术人员、工程师、副厂长、厂长;1987 年7 月至1989 年8 月,任无锡微电子 联合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8 月至1995 年9 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副总 经理;1993 年5 月至1996 年3 月,任华越微电子公司总经理;1996 年3 月至 1999 年1 月,任上海华虹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1 月至2004 年3 月,任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1990 年11 月至2005 年12 月,任中 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2001 年4 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秘书长、副会长、高级顾问;2020 年11 月至2021 年12 月,任上海海栎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5 月至2023 年4 月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6 月23 日至2024 年10 月28 日,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12 月15 日至2023 年12 月14 日,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3 月至今,担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并非最近十二个月内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是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不曾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 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各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的情形,未行使特别职权。

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地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针 对有需要进一步沟通了解的拟审议事项,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结合本人多年集 成电路行业经验,积极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的相关事项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会议8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由于期满离任,除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未参加外,其余会议均亲自出 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未有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发生,针对存在关联 关系应当回避表决的事项,相关人员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回避表决。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对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公司所面临的经 济环境、主营业务所涉及行业的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以及公司所面临的市场 开拓、产品竞争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本人建议公司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尤其要密切关注公司产品客户端不断变化的技术需求,不断加强研发力度,提升 产品性能,提高客户满意度,促进公司发展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其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 定价原则,该等关联交易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 年8 月,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崔学峰先 生、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旭东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关联公司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 公司上海知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发挥产业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协同作用。本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在2023 年及2024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 日常经营,属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其交易 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2 年 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 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仔细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 营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 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2、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3 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 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简历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提交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董事提名及审议的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 于公司董事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2023 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同岗位薪酬,不再另 行发放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董事薪酬是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经营规模、公司治理水平、董事背景及职业素 养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水平,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岗位薪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行业特点,总薪酬占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适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 体利益,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规范运营起到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蒋守雷

2024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