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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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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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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投资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6 月30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投资芯 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 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国际”)投资3.5 亿元人民币(等 值美元现金出资),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对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合资公司”)以现金进行增资。该议案并经于2017 年7 月20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投资各方已共同签订了《经 修订和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二、签订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主要内容
(一)投资各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电国际、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及其他12 家独立第三方。详见公司于2017 年7 月3 日披露的《长电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投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共出资人民币108.55 亿元,其中合资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06.49940 亿元,剩余部分人民币2.05060 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长电国际出资人民币3.5 亿元(以等值的美元现金出资,按到账当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其中3.36131 亿元人民币计入注册 资本,占比3.15618%;0.13869 亿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各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完成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缴付其认缴资 本的50%,剩余部分在收到合资公司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后30 个工作日内缴 付。同时,合资各方还应符合适用的相关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和程序(如有)。
3、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其中合 资各方享有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比例增加出资份额的优先权。
4、任何合资一方如向其它方(包括其他合资各方及第三方)转让其在合资公 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中国法律或者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须经其他合资 各方和董事会一致同意。
5、任何合资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其他合资方对前述股 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下称“优先购买权”)。拟转让股权的合资一方转让给第三 方的条件不得比通知其他合资各方的转让条件优惠。违反本条的转让,为无效 转让。其他合资各方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需遵守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法规的规定。 6、在合资公司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董事会应变更为由十三(13)名董事 组成。本公司委派一(1)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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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髙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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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三十(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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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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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除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