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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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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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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八次董事会文件 事前认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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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情况,现作出 如下事前认可声明:

一、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 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基于双 方良好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 2021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在年初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再次预测并增加部分交易金 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七届八次董事会文件 事前认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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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潘 青: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