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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Feb 16, 2016

56838_rns_2016-02-16_ada2e455-25d0-40ae-9f78-312abc8bc67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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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 续停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积极与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 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和磋商,推进重组工作,并按监管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由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涉及境外资产,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 估等工作较为复杂,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且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初步确定 为以锁价方式向确定对象发行,潜在认购方需对公司及标的资产开展必要的尽职 调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上述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暂时无法形成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继续停牌申请,即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 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签字:

蒋守雷:

范永明:

沙智慧: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