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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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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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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 600584 编号:临 2015-00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 年元月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 年元月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 年元月12 日中午12 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 人,实 际表决的董事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估值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意见如下:
1、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估值机构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估值机构及估值人员与本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除业务关系外, 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2、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
本估值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 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 有合理性。
3、估值方法的可靠性
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 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公司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可比
公司恰当、参照数据可靠;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 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中,长电科技综合考虑并全面评估了目标公司的市值、净资产、品 牌、技术和渠道价值等因素,最终确定了收购价格。估值报告目的是分析本次收 购价格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估值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 7 票 无反对、弃权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5】0029 号审核意见函相关要求,公司 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了修 订,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 7 票 无反对、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