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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Dec 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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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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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 600584 编号:临 2007 04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于 2007 年 12 月 9 日以传真形式 发出通知,于 2007 年 12 月 19 日在长电科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王新潮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 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控股子公司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议 案》

鉴于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的单芯片白光 LED 等专利技术短期内无 法产业化,为盘活公司现有存量资产,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与中国国际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CIECC)经过多次洽谈、协商,一致同意利用长电智源现有的厂 房、土地和 CIECC 的经营业务优势,共同开发IT 基础设施服务外包的新业务, 主要从事数据中心和灾难备份服务。就股权转让、增资和债务重组等事宜达成协 议。

1、合作方简介: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子子商务中心控 股 95%的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5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从事 国家规定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计算机国际互联网业务;各类外经贸单证的电子 数据交换及交换信息存证业务;各类政策、经济、贸易、商情信息的在线查询及 联机检索业务;计算机及通信网络的设计、软件开发、通信、信息产品的生产及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 口贸易;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范围及有效期按 经营许可证)。目前运营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权威、稳定、安全的第三方商贸平

台,是国家级电子商务全程服务机构,在全国 100 个地级以上城市设有分支机构。

2、股权转让事项:长电智源以2007 年10 月31 日为基准日,经江苏公证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为1723.76 万元;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净资产为2705.81 万元。鉴于长电智源在取得北京市通州区光 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土地使用权时存在价款差异,需补交228 万元地价款,另其 设备的评估价值与审计价值之间存在差额(评估值为1,257.56 万元,审计值为 1,064.90 万元,差额192.66 万元可能成为待处理资产损失),故经长电科技(以 下简称“甲方”)、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中国国际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认定长电智源的 净资产价值为2287.37 万元,并以此作为本次重组的定价基础。三方一致同意, 甲方将持有长电智源的64.44%股权(31,575,657 元出资)以14,739,839 元的对 价转让给丙方;乙方将持有长电智源的7.96%股权(3,900,000 元出资)以 1,820,560 元对价转让给丙方。

3、增资事项:甲方、丙方一致同意,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甲方以现金 16,560,399 元向长电智源增资,丙方以现金43,439,601 元向长电智源增资。本 次增资完成后,长电智源注册资本由4,900 万元增加到10,900 万元,甲丙双方 股权比例分别为:甲方持有长电智源注册资本30,084,742 元,占27.6%;丙方 持有长电智源注册资本78,915,258 元,占72.4%。

4、债务重组事项:经审计,长电智源截至2007 年10 月31 日止应付甲方 款项为57,756,734.03 元,A、甲乙丙三方同意,长电智源以其所有的进口专用 设备的相关权益作价1000 万元人民币,抵偿对甲方的1000 万元负债,该批专用 设备有关的权益和义务均由甲方承担,目前长电智源已经与山东瑞森华光光电子 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设备作价1000 万元转让,山东瑞森已支付300 万定 金;B、扣除以专用设备相关权益抵偿甲方的1000 万元负债后,长电智源应付甲 方款项为47,756,734.03 元。甲方和丙方同意,自重组协议第3 条约定的增资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长电智源应以现金偿还甲方 47,756,734.03 元债务;C、长电智源曾获得北京市科委“半导体照明器件研发 与产业化”项目拨款180 万元,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发展基金“白光二极管开发 及产业化”项目经费200 万元。由于长电智源的LED 项目已经终止,所获经费应

进行清算并可能产生退还责任。若产生退还责任,需退还的部分由甲方和乙方按 照本次重组前的股权比例承担。D、长电智源与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存在土地价款差异,需长电智源补交228 万元地价款并列入长电智源负债,同 时将建设项目变更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5、长电科技损益:重组前,长电科技以现金对北京长电智源出资 4510 万元, 占长电智源总股本的 92.04%,按商定的净资产价值2287.37 万元计算共计 2105.30 万元;截止2007 年9 月30 日止,长电科技共对长电智源计提减值准备 2285.93 万元。

6、北京长电智源仲裁事项:长电智源就向美国引进的设备 GaN MOCVD D180 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申请,要求向设备供应商 Hakuto Enterprises Ltd 及设备制造商 Veeco Compound Semiconductors Inc 赔偿公司损失 5,000,250 元人民币,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因北京智源已将该批设备作价抵偿长电科技 1000 万元债务,故该案的一切费用 和收益均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 9 票,无反对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阴长江电子持有的深圳长电 40%股权的议案》。 公司为整合广东地区销售资源,调动销售骨干的积极性,在 2007 年 9 月底 公司与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及部分自然人(销售骨干)共同出资设立了深圳长 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450 万元人民币, 占总股本的 15%。经过二个月的试运行,综合各方面反馈情况,经管理层讨论, 长电科技需加大控股力度,维护对客户服务的一贯性,拟由公司受让江阴长江电 子持有的深圳长电科技公司 1200 万股(占总股本 40%),转让价格以江苏公证会 计师事务所按 2007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审计的净资产 29999945.50 元为依据 确让,长电科技支付的对价为 1200 万元,受让完毕后,长电科技出资总额为 1650 万元,占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55%。

同意 9 票,无反对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