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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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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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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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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少数股权之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江苏长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少数股 权之减值测试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签署 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盈利补偿协议》,公司已经对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之标的公司江 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进行了减值测试,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鉴证报告》,长电先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发 生减值。上述测试结果公允、合理反应了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之 标的公司的减值测试结论。
(以下无正文)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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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
公司少数股权之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蒋守雷:
范永明:
潘 青: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