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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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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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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专项审核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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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之股份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3 - 4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专项审核报告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 61121126_B03 号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 61121126_B01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江苏长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之股份 (以下称"目标资产")2017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实际盈 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 制和列报实际盈利数和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 报实际盈利数和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 制和对外披露实际盈利数和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发 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目标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 数的差异情况获得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 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目标 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存在重大不符合管理办法风 险的评估。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 情况说明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专项审核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 61121126_B03 号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 上述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目标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 测数的差异情况。
本报告仅供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 2017 年度报告中披 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珊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国豪
中国 注册令计师 顾沈为 110002430049
破泥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沈为
2018年4月10日
中国 北京
(以 ")与 (以 " ")于 2015年 5月 13日 20日 5年 ,经 (以 " ")《 (证 01sl2401号 )核 ,本 (以 " ")16.88%的 16.88%股 0151第 0409号 ,评
(证 109号 )的 ,本 2015年 11月 ,本
2015年 6月 1日 (以 " ")中 ,新 2017年
,本 2017年 (以 " ")。
2017年 (特 )审 2017年 ,审 (2018)审 61121126N01号 ;长 2015年 (特 )审 2015年 ,审 (2016)审 61121126B02 ;长 2016年 (特 )审 2016年 ,审 (2017)审 61121126N01号 ;扣 ,未
2018年 4月 10日
二、差异情况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5-2017年 | |||
| 盈利实际数 A 利润预测数 B |
22,978.61 18,704.21 |
13,951.21 17,381.30 |
19,343.29 15,700.47 |
56,273.11 51,785.98 |
||
| 差异 | $C = A - B$ | 4,274.40 | $-3,430.09$ | 3,642.82 | 4,487.13 |
差异情况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2922 会计机构负责人: 37 芳 法定代表人: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