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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 AGM Information 2019

Jun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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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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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八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一、報告事項

報告案一

  • 案 由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營業概況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9~10 頁附件

一。

報告案二

  • 案 由 :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決算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11 頁 附件二、第 1215 頁附件三及第 2124 頁附件八。

報告案三

  • 案 由 :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金額分派情形報告,

    • 報請 公鑒。
  • 說 明 : ( ) 依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及董事會通過的提撥率,公

  • 司已提列一○七年度之董事酬勞新台幣 6,950,209 元及員工酬

  • 勞新台幣 104,253,143 元。

  • ( ) 上述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已經董事會通過,並且全數以現金

  • 發放。

1

二、承認事項

  • 承認案一 董事會提

  • 案 由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 說 明 :(一)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

    • 所邱琬茹、許新民會計師簽證完竣。
  • (二) 前項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 冊第 910 頁附件一及第 1229 頁附件三至附件十二,敬請

承認。

決 議 :

承認案二董事會提
  • 案 由 :本公司民國一 ○ 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 :本公司民國一 ○ 七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本公司第九屆第十次董事 會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審查完畢,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在案, 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0 頁附件十三。

決 議 :

2

三、討論事項

  • 案一 董事會提

  • 案 由 :本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提請 核議。

  • 說 明 :本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原條文與修訂後條文對照表, 請參閱本手冊第 31~39 頁附件十四。

決議:
  • 案二 董事會提

  • 案 由 :本公司擬依公司法及證券法規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提請 核

    - `議。` 
    
  • 說 明 :本公司為持續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 提升員工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擬依公 司法及證券法規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說明如下:

  • 一、發行總額: 5,000,000 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 10 元,於股

          - `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 辦理。` 
    
  • 二、受配員工資格條件:

    • (一) 以本公司全職員工且最近期績效評核為良以上者為限。

      - `(二) 所有合於資格條件者及其可受配認股數,經公司參酌其資 歷貢獻提報董事會訂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 
      

3

報酬委員會同意。

  • 三、發行條件:

  • ( ) 股份種類及發行價格:以發行普通股新股為之;每受配壹

股發行價格為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 ( ) 員工受配股票發行後之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

  • 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

  • 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屆滿下述各時程前一年內績效考核

  • 均達以上且遵守服務守則之保密規定,可分別達成既得

  • 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 1 年: 30%

任職屆滿 2 年: 30%

任職屆滿 3 年: 40%

  • 既得條件未達前應由公司指定集中保管單位保管;既得條 件未達前即不在職得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

  • ( ) 發生繼承得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但若員工 因公殉職時既得股數為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 ( 四捨五

  • ) 取仟股整數,唯仍應依原既得期間參與保管至原定既得

  • 期間期滿,未達既得股數之部份仍由公司以面額買回。

  • 四、股份權利限制:本限制員工權利股票為普通股,唯相關股份股

4

東權利依證券發行法規受有限制,在未達既得期間交付保管,
然得領受各種股利分配且所分配不參與保管,受限制為處分股
票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自由買賣轉讓、設質、抵押、贈
  • 予、或有繼承等,其它股東權利則不受限制。

  • 五、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持續吸引及留任公

  • 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向心力及歸

  • 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 六、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 益影響事項:目前已流通在外股數 161,107,324 股,預計發行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3.10% 。以 108 2 21 日之每股收盤價新台幣 35.25 元估算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

  • 126,250 仟元,以辦法所訂既得期間,發行後 ( 暫以 109 5 月發 行估計 ) 109~112 年度每年金額各約為 39,892 仟元、 53,130

  • 仟元、 25,513 仟元、 7,715 仟元。以已流通在外股數 161,107,324 股計算,於 109~112 年度之每股盈餘影響 0.25 元、 0.33 元、 0.16

  • 元、 0.05 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 七、若因應法令或主管單位之要求須修訂前列相關條件內容,授權

董事會辦理。
  • 決 議 :
案三董事會提

5

  • 案 由 :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案,提請 核議。

  • 說 明 :(一)本公司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資本公積新台

  • 80,553,662 元提撥作為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 0.5

  • 元,現金配發計算至元為止 ( 元以下捨去 ) 。每股現金股利係以

  • 民國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董事會當日流通在外股數

161,107,324 股計算而得。

  • (二)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 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收回,或因 本公司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或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私募而發行新股及其他因法令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

  • 股數,而需變更股東配息率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之。

  • (三)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 滿一元之畸零股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現金股利發 放基準日及配發現金股利之相關事宜,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決 議 :

案四董事會提

6

  • 案 由 :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解除限制案,提請 核議。

  • 說 明 : ( 一)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

    • 可』。
  • ( 二)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爰依法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該董
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 ( 三)擬解除名單如下:
董事姓名 兼任公司名稱 兼任職務名稱
黃逸宗 伊雲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決議: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