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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ftSton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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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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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软通动力”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2]123号)。《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 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网址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与民生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 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3 月 4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2 年 3 月 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 关要求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T-5 日)12:00 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 核查材料时请登录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 https://emp.csc.com.cn)。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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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 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 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 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 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 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和其 他战略投资者组成。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战略投 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 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 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 、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T-4 日)9:30-15:00。 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 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 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 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 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 。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 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 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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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 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 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 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3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 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3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 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2,0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2,0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的 49.19%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 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 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联席主承销商及 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2022221 日( T-9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软通动力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2225 日( T-5 日) 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 https://emp.csc.com.cn ) 提交给联席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 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 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 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 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 软通动力初步询价已启 动(待开始) 后、初步询价当天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https://eipo.szse.cn )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 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 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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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 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 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 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 ( 2022221 日, T-9 日)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上传 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 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 规模,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 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时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截至 2022221 日( T-9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应当与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 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 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7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 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 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 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 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 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 情况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 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募基 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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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 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 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 与网下申购。联席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 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 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 、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 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 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 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软 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 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为中信建投软通动力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软通动力 2 号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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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 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外,本次发行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0 、市值要求 :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4 日,T-6 日) 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 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1,000 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6,000 万元(含)。配售 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执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2022 年 3 月 4 日(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 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每 5,000 元 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 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 按其 2022 年 3 月 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3 月 4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 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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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11 、自主表达申购意愿: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 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2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 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2 年 3 月 4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3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2 年 3 月 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3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中信建投证券包销。

14 、中止发行情况: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 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15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 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 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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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6,352.9412万股,原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
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
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且符合《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
订)》(深证上[2020]483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2年3月4日),其他
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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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联系电话 010-58749800
中信建投证券联系地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中信建投证券联系电
010-86451549、010-86455150
民生证券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民生证券联系电话 010-85120190,010-85127979

发行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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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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