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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Y GROUP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Oct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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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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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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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由公司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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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董事: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代表股东单位出任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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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董事:指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的员工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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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从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指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与公司 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五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 任的职位依照其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相应的薪酬。年度薪酬确定依据: 按其岗位性质,根据其在生产、销售、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 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综 合确定,并依照本制度以及公司《员工手册》操作执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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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本工资固定发放,绩效奖金按考核结果发放。
第六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参考同行业标准确定,具体以 公司与各独立董事所签署的《独立董事顾问合同》为准,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 薪酬。
第七条 公司股东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参考同行业标准确定,具 体以公司股东会所审议的薪酬方案为准,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所签署的劳 动合同,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发放薪酬 时,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并视调整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 以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体系标准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津贴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 规范管理执行,由财务部根据每月工资发放时间安排,提前 2 天将工资、奖金所需 资金调入基本账户银行,并按时从基本账户将工资/奖金款划入代发工资行,由代发 工资行将薪酬直接发放至个人;公司严禁直接以现金或通过其他个人账户形式代发 薪酬以及津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 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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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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