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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Y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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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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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80.91元/股调整为178.71元/股。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成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1 年10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奕瑞 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4、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 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奕瑞科技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5、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547,826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9,605,217.20元 (含税)。2022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 登记日为2022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2年5月12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80.91-2.20=178.71元/股。公司董 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80.91元/股调 整为178.7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 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 予价格由180.91元/股调整为178.71元/股。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已 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