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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 INC.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Oct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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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授予日)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公司以2023年10月1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并同意以
授予价格23.7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8.65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