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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Feb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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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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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 2024-01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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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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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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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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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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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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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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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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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88244 | 永信至诚 | 202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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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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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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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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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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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 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 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024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 “ ” “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