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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 INC.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Feb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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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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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信至诚
股票代码:6882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1 层117 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1 层117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2 月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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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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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奇安创投 |
指 | 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永信至诚/上市公司 /公司 |
指 |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奇安创投减持永信至诚股份,综合导致奇安创投持股比 例低于10%的权益变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报告书 | 指 |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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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1 层117 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资本 | 65055 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91120116MA05X7JG2X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7 年10 月23 日至2037 年10 月22 日 |
| 合伙人 | 天津欣义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新 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 合伙);共青城孚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 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清科和清一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耘种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清科嘉豪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 国贸华瑞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 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王鹏飞 | 男 | 奇安创投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
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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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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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退出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永信 至诚,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10.00%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2024 年10 月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奇安创投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67,02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是否 在12 个月内进一步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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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因公司差异化分红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 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10.00%以下。具体变动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3 年6 月6 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9,310,328 股,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450,000 股 增加至8,066,000 股,持股比例无变化。2024 年6 月17 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8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234,195 股。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8,066,000 股增加至11,937,680 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11.6768%,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了0.0393%。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4 年12 月12 日至2025 年2 月6 日,奇安创投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 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永信至诚的股份总数共计1,912,946 股,累计减持比 例为1.8711%。减持完成后,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024,734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9.8057%,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9.8057%。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 权益变 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 集中竞价 | 2024 年12 月12 日 -2025年2月6日 |
人民币普通 股 |
-892,946 | -0.8734% | |
| 大宗交易 | 2025 年1 月22 日 | 人民币普通 股 |
-1,020,000 | -0.9977%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信至诚5,4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占永信至诚总股本的11.63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信至诚10,024,734 股人民币普通股, 占永信至诚总股本的9.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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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奇安 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5,450,000 | 11.6375% | 10,024,734 | 9.8057%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
5,450,000 | 11.6375% | 10,024,734 | 9.8057%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总股本 46,831,303 股 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102,234,195 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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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 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买卖永信至诚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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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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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鹏飞
签署日期:2025 年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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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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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股票简称 | 永信至诚 | 股票代码 | 68824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地 |
北京市西城区新 街口外大街28号C 座1层117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因为转增导致持股数量 增加但持股比例减少)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差异化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5,450,000股 持股比例:11.637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变动数量:4,574,734 股 变动比例:-1.8318% 变动后持股数量:10,024,73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9.805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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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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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鹏飞
签署日期:2025 年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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