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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an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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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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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 2025-00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于2025 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一嘉峪”)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永信至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投项目 |
原项目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1 |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 19,128.45 | 19,128.45 |
| 2 |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 |
18,020.89 | 7,557.54 |
| 3 |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 12,506.70 |
5,227.57 |
| 4 |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 10,176.40 | 4,262.04 |
| 5 |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 12,940.18 | 5,415.20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9,014.57 |
| 合计 | 84,772.62 | 50,605.37 |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情况
五一嘉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募投项目“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 主体之一。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五一嘉峪增资 5,000,000.00 元人民币,本次 增资完成后五一嘉峪的注册资本为 19,000 万元。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五 一嘉峪提供 203,426.56 元借款,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四、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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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2 号楼 9 层 4 单元 9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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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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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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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18,5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
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体育竞赛组织;计算机系统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8、主要财务数据:
| 8、主要财务数据: | 8、主要财务数据: | 8、主要财务数据: |
|---|---|---|
| 单位:元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0,984,558.44 | 167,287,205.22 |
| 负债总额 | 22,721,315.28 | 29,532,607.73 |
| 净资产 | 148,263,243.16 | 137,754,597.49 |
| 营业收入 | 79,512,468.78 | 55,737,377.25 |
| 净利润 | -19,730,701.15 | -15,508,645.67 |
| 注:本表所列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5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五一嘉峪进行增资和 提供203,426.56元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 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2、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