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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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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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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银行、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 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投 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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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 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稳健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 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 目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 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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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 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做好日 常资金调配、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的,风险可控,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至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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