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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Dec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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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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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1 月9 日披露了《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46),持有公司股份11,533,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2.93%)的股东王浩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5,751,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1.46%)的股东孙合友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6,85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具体内容详 见2018 年11 月9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王浩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1、股东 | 本次减持股 | 份情况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 王浩 | 大宗交易 | 2018 年11 月30 日 | 6.3 | 1,300,000 | 0.33 |
| 合计 | 1,300,000 | 0.33 |
自 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后至今,王 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 4,863,400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1.24%。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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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王浩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33,000 | 2.93 | 10,233,000 | 2.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1,608,250 | 0.41 | 308,250 | 0.08 | |
| 有限售条件股 | 9,924,750 | 2.52 | 9,924,750 | 2.52 |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王浩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追加锁定承诺
王浩先生于2013 年1 月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函,承诺对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 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到期之后,自愿延长锁定期限12 个月,延长后锁定期为2013 年1 月22 日至2014 年1 月21 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3、高管锁定承诺
王浩先生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王浩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不减持承诺
王浩先生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精神,于 2015 年7 月10 日承诺,自该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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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 月16 日王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后承诺,自增持完成后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5、减持承诺
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八人共同承诺:自2016 年12 月23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自2017 年3 月17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5%。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6、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王浩先生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以及全资子 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产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积成电子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7、一致行动承诺
2015 年3 月20 日公司股东杨志强、王浩、严中华、王良、冯东、孙合友、 张志伟、耿生民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18 年3 月 15 日,上述8 名股东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续签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续签协议》主要内容一致,王浩先生作为 一致行动人之一,承诺:协议各方严格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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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浩先生的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2、王浩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
-
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王 浩先生本人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3、本次减持前,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95,218,900 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9%;本次减持完成后,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 公司股份93,918,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6%。
-
4、王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杨志强先生、王浩先生、严中华先生等八位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八人共同承诺:自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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