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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an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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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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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听取管 理层的说明后,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本次定向增发有利 于进一步优化股权和资产结构,提升其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满足其业务不断发 展的需要。同时,本次增发对象主要为青岛积成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有利 于该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凝聚力,吸引和保 留人才。

2、公司放弃本次定向增发的优先认购权,不影响公司对青岛积成的控制权, 本事项符合青岛积成及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青岛积成及本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

3、青岛积成本次定向增发事项因杨志强先生、耿生民先生参与,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积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合作协议》,双方拟在智 慧能源、智慧市场监管系统以及其他公共事业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共同为客户提 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智慧城市综合服务。根据该协议,双方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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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该合作协议基础上实施的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交 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相关预计金额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唐西胜、陈关亭、翟继光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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